作者:王素娟(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基地研究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更是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活化石”。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核心要素,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持续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在活力,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新质生产力彼此渗透、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不仅是焕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时代活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厚植新质生产力广度、深度和高度,持续释放经济发展动能的现实需要。
以“非遗+”打开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人文空间
新质生产力是传统生产力的升级与进阶,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它的提出意味着我国经济将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的路径依赖、以产业升级构筑新竞争优势、赢得发展主动权。新质生产力是融合数字生产力和物理生产力的先进生产力,通用技术和专用技术的跨领域交叉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路径。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又是关联度好、融合性强的产业,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不仅有利于培育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潜力,打开新质生产力的人文空间,让人文精神转化为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生驱动力,推动新质生产力实现“见人”“见物”“见生活”,而且有利于擦亮中华文明独特的精神标识,强化中华民族身份认同,讲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持续彰显新质生产力引领世界发展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作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数字技术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竞争的高地。数字技术给人们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文化形态,给人们带来了全新的文化体验,但数字文化归根到底还是来源于现实,是现实世界各种文化现象以镜像的方式在数字空间中的显现。例如,数字人主播、虚拟偶像、虚拟员工等活跃于各大线上平台和线下商业消费场景中的虚拟数字人,其思想、思维、表达等都取决于物理世界文化注入的质和量。人们在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代表的“新制造”,以高附加值生产性服务业为代表的“新服务”,以及以全球化和数字化为代表的“新业态”,最终都要以人文精神为先导、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为宗旨,这就客观要求文化为其创意驱动、铸魂赋能。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要对其内容进行再挖掘、再创作,提炼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中的美学元素,找到与时代产生关联作用的联结点,作出合乎当代实践逻辑和价值精神的时代诠释,展现东方人文之美,为新科技应用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丰富活跃的应用场景,进而构建全新的生产和生活形式,乃至全新的文明形态。
新质生产力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发展注入新动能
近年来,互联网、区块链、云计算技术的普及颠覆了非遗经济的运营和管理方式,大数据、元宇宙、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呈现方式,景观设计和视觉呈现技术的应用催生了体验式、沉浸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互动体验。借助现代科技手段,传播群体多元化、传播手段网络化、传播方式多样化、传播内容数字化、传播空间全球化、传播参与互动化,越来越多的科技型非物质文化遗产新业态诞生,非物质文化遗产“软实力”已经成为实打实的城市发展“硬支撑”。
当下,东方美学回归日常生活,“国潮风”兴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其独特的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成为连接历史与现代的纽带,成为人们探寻身份认同、价值认同与情感共鸣的重要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经由平台化、市场化、产品化、场景化打造,穿越虚拟世界,实现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跨界融合。新质生产力的加快培育,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必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济的产业结构、组织方式、产品体系、消费行为、互动关系产生重要影响,必将催生出全新的产品形态、生产体系,从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动起来、技艺活起来、文化传播火起来。这将有利于破解非遗经济增长乏力的困境,打破传统产业边界,形成多部门、多产业协同合作的组织形式,使得传统产业链式组织结构向网状结构转变。要培养能够适应现代先进技术和装备、具有知识快速迭代能力的新型劳动者,更广泛地采用先进技术手段,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等新质劳动工具,实现文化内容的快速传播和个性化定制,实现物理世界与虚拟世界的互动联通。
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新质生产力融合发展的推进路径
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新质生产力双向互动与融合,彼此赋能,旨在推动两者从“物理叠加”转化为“化学反应”,这不仅可以厚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人文精神,实现“物的发展”和“人的发展”良性互动,让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更富有灵魂、底蕴和活力,还可以孕育更多非遗新业态、新模式、消费新方式,焕发非遗经济新时代活力。
要推动非遗产业向高科技领域延伸。要加强基础研究,把原始创新能力摆在突出位置,加大对数字技术、数字内容和安全播出等核心技术的研发力度,努力在高端文化装备技术领域攻克瓶颈技术,探索非遗发展的新内容新形式、非遗传播的新路径新表达、非遗产业的新业态新动能,全面提升文化自主创新能力。
要全面推动非遗产业数字化。非遗数字化是非遗“活”起来的重要途径,两者交互、融合,实现了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交互影响,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人民“百看不厌”“惊喜不断”。比如,一些地方引入5G、VR、AR等新一代信息科技,创新推出更多数字非遗产品,文化遗产数字化与数字化产业链、数字经济的结合在市场经济中展现出巨大的活力与潜力。特别是在实体文博场馆营造虚拟展示空间,在空间内展示海量的数字化非遗展品,访客能通过AR导览眼镜可以看到“动”起来的文物,“新”“奇”“创”“变”的沉浸式体验赢得了市场认可。
要推动非遗跨界的深度融合。推动非遗与时尚设计、旅游业、影视产业、建筑设计、餐饮业、教育领域、体育产业等领域跨界合作,开拓更广泛的领域,创新更多的形式,借助数智技术的加持,推动文化领域的新质生产力在更高水平、更广阔领域发展。
要加快构建非遗大数据体系。树立非遗大数据思维,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技术、区块链技术以及智库平台等在非遗数字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顺应移动化、可视化趋势,集成运用图片、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多媒体等各种形式,加强对非遗资源的采集录入、分类整理和标注标识,补充完善非遗项目基础数据。根据代表性和影响力、濒危程度逐步予以记录、建档,逐步建立起非遗的数据资源体系,为非遗的保护与活态传承打下基础。
要点燃非遗消费新引擎。要合理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工业遗址、疏解腾退空间、综合交通枢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等拓展非遗宣传展示体验空间,打造集保存保护、传承传播、展示展演、研学交流、文体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文化空间。深度研究、挖掘、梳理本土古今舞蹈、书法、诗词、典故等文化元素,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文物景区、文物街区,通过现代技术等对历史情景进行合理的重构,创设旅游体验与消费新场景,形成一批具有知识产权和商业价值的文旅IP。要立足于传统文化根基,依托颠覆式创意、沉浸式体验、年轻化消费、移动端传播等新技术的加持,加大精准化、分众化、个性化的非遗产品的设计、生产与投放,让非遗脱下“高冷”外衣,亲近大众。加强非遗消费专项政策支持,落实落细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税费优惠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加速释放非遗消费的能量和潜力。
要建立以知识产权保护数字化文化遗产资源的制度导向。针对非遗数字化知识产权保护存在权利主体模糊、权利客体形态复杂、权利内容不清及权利交易不畅等现实困境,综合运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等多种手段,从立法层面,尽快明晰相关权利主体、构建分层保护体系、廓清相关权利主体的利益边界,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交易平台,进一步打造有法可依的制度环境。非遗从业者、生产者作为传承创新主体,要强化权益保护意识,在利用科技赋能非遗传承创新发展的同时,积极寻求版权保护、积极注册商标、注重专利申请、重视注册地理标志,特别要注意商业秘密的保护,用好知识产权工具,让非遗的创新发展后劲十足,真正实现活态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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