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1964年底,在第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会议指出,要把工作中心转到经济方面和技术革命方面来,这对于实现国民经济三年、八年规划和二十三年设想,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具有重大的意义。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从“工、农、国防、科技”到“治理”现代化,党根据形势发展变化提出了符合国情的发展道路。这条道路,对于鼓舞全国人民士气,改善人民生活,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思想,对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仍具有重要启示和指导意义。
当前,在整个数字化大迁徙背景下,数字技术成为推动创新、创造就业机会以及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数字经济也已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影响着人们的互动方式,带来了广泛的社会学变革。如何完善数字经济体系成为重中之重,我们将这条路线归纳“新四化”框架:产业数字化、市场数字化、价值数字化、治理数字化,以引领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产业数字化
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主阵地。数字经济,不是数字的经济,而是融合的经济,实体经济是落脚点,高质量发展是总要求。
因此,产业数字化是通过应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生产数量和效率提升,其新增产出构成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即包含针对农业、工业、国防和科技等产业,也包含生物医药、车联网、平台经济、数字金融等融合型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从实践来看,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开始重新思考“十四五”数字科技在其业务、生产、运营中的整体定位,树立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科学理念。但同时存在数字鸿沟明显,产业协同水平较低等问题。因此,需要通过数字技术,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赋能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升级转型,以线上线下数据和信息技术的融通为基础实现深层次上游生产制造和下游批发采购在信息流、资金流、交易流的资源整合,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和企业盈利水平。
二、市场数字化
市场数字化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时,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是重要一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然而,传统的商业市场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我们很难去定义市场究竟是什么,正如廊庙之材,盖非一木之枝也;粹白之裘,盖非一狐之皮也。而在数字经济现有市场条件下,要素和商品流动的自由性、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市场契约执行的有效性都面临着巨大挑战,市场数字化建设明显滞后。
为了梳理脉络,我们暂且归纳出两个最为重要的部分:参与主体及参与机制。
首先是市场参与主体的数字化。传统意义上,市场参与主体是市场上从事交易活动的组织与个人,而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从组织到个人,乃至设备,都可成为这个数字经济的共同参与者。伴随而来的是,如何利用新型信息技术加快数据赋能,引导市场主体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并在其全生命周期管理中有效解决权益确立、价值分配、隐私安全等将成为重要命题。
其次是市场参与机制的数字化。市场运行机制作为市场经济的总体功能,是经济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驱动因素。它的构成要素主要有市场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等。在数字经济体系下,如何将这些看不见摸不着的机制进行类型化、指标化、标签化,将助力整个经济体系更明确、更标准、更公平地运行,进一步赋能效率提升,发掘更大价值。
三、价值数字化
价值数字化是数字经济发展的载体。从大的商业系统上看,价值无法凭空创造,并且它还必须要有一定的载体,比如 “货币” 实质上就是一种具有价值尺度、价值媒介以及价值承载功能的对象。随着企业和个人的商业活动慢慢转向数字世界,实现价值描述与价值传递的数字化,才能为数字经济提供更高效且低成本的表达方式。
一方面,作为计量方式,价值数字化让评估方式更为准确。当我们将一部分传统经济活动和所有资产转变为数字形态,使其成为数字资产时,它便和传统经济中的产品、服务和资产类似,在流通中能不断产生价值。但只有我们对生产、分配、消费、投资等活动产生的价值进行数字化表达时,这些标准化的价值体,才能以颗粒度几近气化的流动性,实现更广泛、更普惠地参与,以及低成本、高效率地流转。
另一方,作为价值载体,价值数字化需要更创新的监管。我们曾以区块链Token作为价值载体解读过其如何赋能数字经济(Token | 区块链价值海洋里的一叶轻舟),而在这个生态体系下,利用区块链的基础设施可重塑个体之间组织和协作方式,降低组织契约的管理成本,继而赋能政府的友好有效监管。通过鼓励好人做好事,惩罚坏人做坏事,社区可以形成多方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和各类市场主体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治理数字化
治理数字化是数字经济创新快速健康发展的保障。技术革命改变了我们的生产和分配方式,也容易造成经济失衡。最重要的是,它将改变我们的社会行为和规则,挑战道德标准,塑造一个全新的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模式。此背景下,治理数字化将成为主导主题。
首先,是商业治理。每个企业应强调用数字技术来经营管理,把数字技术应用到产品和服务中去,即从内部数字化到平台赋能的产业链协作。例入,让不少过往“跑现场”“开现场会”的日常管理转变为基于数字化沟通平台的在线管理方式,不断利用数字技术完善治理体系,提升企业综合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等。
其次,是社会治理。对于社会机构、行业协会以及NGO非盈利机构等组织而言,社会治理数字化包括但不限于以多主体参与为典型特征的多元治理,以“数字技术+治理”为典型特征的技管结合,以及数字化公共服务等,因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惠及每一个人。
最后,是国家治理。在市场从有界走向无界的过程中,政策制定部门以及监管部门,不仅要有快速响应、迭代创新的政策调整能力,还应建立健全行政管理的制度体系,创新服务监管方式,实现更加优化的新型政府治理模式。此外,对数字经济体系下的创新商业模式,采用包容审慎监管,也将成为治理数字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正如十一届三中全会中所明确,“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今天,数字革命的浪潮更需要先行者们,在生产要素、生产力、生产关系全面革新的时代下,去创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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